關于推廣應用電子勞動合同的通知
來源: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發(fā)布日期:2021-11-29 瀏覽次數:650
為進一步優(yōu)化人社領域營商環(huán)境,創(chuàng)新勞動用工管理模式,提升勞動合同管理服務水平,在前期開發(fā)測試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的基礎上,決定在全市范圍推廣應用電子勞動合同?,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勞動合同
本通知所指電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經協(xié)商一致,以可視為書面形式的數據電文為載體,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簽署簽訂的電子形式的勞動合同。
二、電子勞動合同文本
(一)電子勞動合同的內容應具備《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和內容,約定條款應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規(guī)定。
(二)推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優(yōu)先使用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的電子勞動合同示范文本。
(三)電子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內容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
(一)用人單位可選擇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開發(fā)建設的“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與勞動者簽訂電子勞動合同。
(二)擬申請使用“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的用人單位,應先通過“愛山東濟時通”手機APP或登錄《濟寧市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臺》(https://jnseal.aiosign.com:8000/public/#/)申領電子印章。電子印章申領后,填寫《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申請表》,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經審核批準后開通平臺權限。
(三)濟寧市各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yè)、勞動關系社會信用評價“紅名單”企業(yè)、勞動保障守法誠信等級A級企業(yè),優(yōu)先開通使用“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
(四)用人單位未選擇“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選擇使用其他第三方簽署服務機構或采用自建自用簽署系統(tǒng)的,有關電子認證服務機構、簽署系統(tǒng)要符合法律法規(guī)的技術和安全要求,并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布的數據格式和標準,提交滿足電子政務要求的電子勞動合同數據。
四、電子勞動合同簽訂
(一)用人單位在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前,應明確告知勞動者簽訂電子勞動合同的流程、操作方法、注意事項,以及勞動合同查看、下載、鑒真的途徑。
(二)用人單位應妥善管理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的賬號、密碼,規(guī)范電子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在申請身份認證登記或身份更新時,應確保個人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準確,使用可靠的電子簽名。
(四)電子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署可靠的電子簽名后生效。依法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電子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用人單位在電子勞動合同簽訂后,除系統(tǒng)短信通知外,可用電話、微信、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通知勞動者電子勞動合同已簽訂完成。
(六)用人單位應提示勞動者及時下載和保存電子勞動合同文本,并提供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七)勞動者需要電子勞動合同紙質文本的,用人單位要至少免費提供一份,并通過蓋章等方式證明與數據電文原件一致。
五、電子勞動合同的應用管理
(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社會保險稽核、勞動保障監(jiān)察執(zhí)法時,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辦理各類政務服務事項時,電子勞動合同可作為相關證據使用。
(二)通過“濟寧市電子勞動合同管理平臺”簽訂的電子勞動合同,可通過“濟寧市電子印章公共服務平臺”進行鑒真。
(三)電子勞動合同信息的管理、調取和應用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不得侵害信息主體合法權益。未經用人單位、勞動者同意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電子勞動合同查閱、調取等服務。
六、有關要求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做好電子勞動合同應用的宣傳引導,指導企業(yè)和勞動者依法簽訂電子勞動合同,同時加強電子勞動合同實施工作的監(jiān)督管理,切實維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合法權益。
電子勞動合同平臺操作說明、電子勞動合同示范文本等材料可登錄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進行查看和下載。
濟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1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